电动轻便摩托标准暂缓实施

2009-12-17 7:16:00 北京日报 阅读:

  激烈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标准大战”昨天有了最新进展:国家标准委官方网站昨天下午悄然挂出一则通知,暂缓实施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在内的4项电动摩托车标准中关于电动轻便摩托车的部分。

  这份编号为国标委工一【2009】98号的文件明确,《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24155-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内容暂缓实施。同时将加快《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的修订。

  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此前公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国家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一项“20/40标准”备受瞩目——“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个标准,意味着如果今后电动自行车将“升级”为摩托车,上路需要和开汽车一样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然后进入机动车道行驶。

  至于此次暂缓实施的原因,文件也说得很清楚:12月1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研究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的相关问题。考虑到目前电动摩托车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经研究决定,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同时,国家标准委责成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在充分听取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加快修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以便使该标准既能符合产品在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能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留有空间,更能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安全与权益。

  ●业内观点

  “标准大战”将加快行业整合

  几天来一直处于风口浪尖的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昨天表示,他已知悉国家标准委的相关决定,但没有对决定做出评价。

  电动自行车纳入了国家公布的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目录,需要申请许可才能生产,而摩托车并没有纳入该目录,无需申请许可。很多制造业评论人据此认为,自行车企业并不是“弱者”,其在速度、载重等方面正在“赶超”摩托车。对此,陆金龙认为,以摩托车生产企业的实力和技术水平,取得电动自行车的生产许可很容易。

  陆金龙表示,一个行业,尤其是制造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寻求行业整合,重新配置资源、资本,做大做强产业,这是经济规律。电动自行车行业近年来快速发展,也将面临行业整合、重组。“标准大战”无疑将加快这一步伐,企业重组形成优势集群后,再遇到类似“电摩标准”之类的生存问题时,将拥有更多话语权。

  ●消费者态度

  只关心上路是否考驾照

  “国家标准委短短几天内三次表态,且最后一次与前两次截然不同,事情的发展越来越让人看不懂了。”业内人士姚女士说,她唯一能确定的是,现在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标准大战”已经远离了消费者,完全变成了两个行业的利益争夺。

  而几个回合下来,消费者似乎也疲倦了。记者昨天在东单、磁器口、白纸坊、朝阳公园桥下等几个路口随机采访了20位电动自行车主,他们大部分都认为这件事已经与他们无关了。而他们唯一关心的就是以后是不是会要求他们考驾照。

  据一位从事标准化管理的专业人士透露,国家标准委暂缓实施“电摩”4标准并不意味着支持了电动自行车协会。此前电动自行车企业也曾要求修改标准,突破20公里/40公斤的限制,但未获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