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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奥标侵权最高奖励10万元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北京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2

    京报网讯(记者窦红梅)北京市民举报侵权奥林匹克标志的案件线索,即日起可以获得最高10万元的奖励。昨天,成为第159棒奥运火炬手并成功完成传递任务的北京市工商局商标处尹伯懿介绍,市工商局和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日前联合制定了《北京市举报侵犯奥林匹克标志违法案件人员奖励办法》,该办法已于近日生效。

    尹伯懿告诉记者:“你知道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商标是哪个吗?答案不是可口可乐,也不是麦当劳,奥运五环才是最有价值的品牌,我的工作,就是保护这个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品牌不会受到侵犯。”尹伯懿是全国工商系统保护奥运知识产权工作者中传递火炬的第一人。

    据介绍,为吸引社会各界力量监督奥运知识产权保护,《北京市举报侵犯奥林匹克标志违法案件人员奖励办法》规定,市民如果发现有侵权奥标的线索,可以致电北京工商12315等方式进行实名举报,提供违法行为者的名称、地址、主要违法事实及关键性证据,经查证属实后,工商部门以不超过案件罚没金额入库总额的5%给予奖励,一次性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而即使未取得罚没金额或罚没金额较少,但社会影响大的举报案,也可根据案情酌情给予最高1万元的奖励。

    同时,如果举报者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进行不正当竞争、欺诈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未提供真实身份的举报人,将不予奖励。

    尹伯懿表示,随着奥运气氛越来越浓,市民参与意识也日益增强,一些单位想借机宣传自己,但他们在广告宣传中往往会出现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如一所民办学校在招生简章中使用“到北京求学,看奥运盛会”来吸引学生报名,由于未得到奥组委授权,该学校的行为已经构成奥标侵权并被处罚2万元。还有的餐馆广告中使用了中国印图案等,或打出该企业“预祝2008奥运会圆满成功”字样。经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认定,这一侵权行为也被叫停并处罚。

 
 

新闻录入:赵存玉    责任编辑: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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