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各地经济适用房工程进展明显,一些城市或加快推出已建成的房源,或为即将上市的经适房制定管理办法。与此同时,个别城市的经济适用房在建设、申购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如何保证经济适用房在建设过程中不被“异化”,在申购过程中不出漏洞,从而确保既“经济”又“适用”?其对普通住宅市场又将带来怎样的影响,是“改善”还是“冲击”?
建设:如何防止“走样”?
近期,媒体曝光了经济适用房“异化”的问题,比较典型的是中部地区某城市,名义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小区,最后却冒出不少大户型房甚至连体别墅,其大小超过规定面积的一两倍。更让人担忧的是,由于规划不当,该工程还位于当地的水源保护区内。
还有,南方某城市一经济适用住房楼盘自今年正式交付使用以来,陆续出现房间墙根渗水、材料“偷梁换柱”等质量问题,引起部分业主投诉。当地政府就此成立专门工作组,研究处理业主投诉和相关维修、补偿等问题,并向业主公开道歉。有的城市一些与经济适用房性质类似的动迁安置房,交付使用已有两年多,但由于地处郊区,卫生、交通、教育等配套无法及时跟上,使得小区入住率偏低,房源一时无法“物尽其用”。
上述问题暴露了经济适用房在规划、审批、建设过程中一些不尽完善甚至违法违规的地方。种种教训,值得各地在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过程中加以吸取。
中央有关部门曾三令五申,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必须加强监督,既要加快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落实,也要加强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管理;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应按照城市规划,综合考虑被保障人群工作生活的实际,合理确定选址和地块,为人民群众方便工作、生活、就医和就学创造有利条件。
上海最近公布了经济适用房的相关管理办法,首批房源将在今年下半年入市。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介绍,上海经济适用房的房型主要为一室户和两室户,少量为三室户,建筑面积在40到70平方米,高层建筑可适当放宽一定面积。他表示,虽然是“经济”“适用”的住房,但在工程建造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完善配套建设。
制度齐了,办法有了,保证经济适用房建设“不走样”,关键在于政策执行“不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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