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又是一篇命题作文,让我作,是因为我与当年的琉璃厂多多少少有些关系。题目太大,必须缩小范围。先是时间要缩小。琉璃厂有本义。是烧制琉璃器物的厂,据说始于元朝,盛于明朝,本篇当然不能谈这些。厂还有后起义,是清朝康熙以后,尤其乾隆中业以后,成为文人心爱物,书籍、字画、文玩等市肆的集中地,本篇当然也不能这样贪多。不贪多,原因不是读者未必想知道,而是因为,其一,内容浩繁,本篇容纳不下其二,已经有多种记载可查,用不着我再费笔墨。说起这多种记载,就我手头所有,如《燕京岁时记》《旧都文物略》《老北京的生活》等,也不下十余种,而专讲琉璃厂的还有一本宝书,是孙殿起遗著、由雷梦水整理出版的《琉璃厂小志》(1982年北京古籍出版社重排本)。书名为“小”是谦逊,其实是一部大书,不只有关材料皆收,而且不少材料来于亲历。所以,如果对琉璃厂的情况有兴趣,应该翻翻这本书;而且可以加说一句颂扬的话,是看了这一本就够了。那么,我还有什么可写的昵?一种可行的办法是取眼见为实之义,写我自己赶上的这一段。我自一九三一年暑中来北京,那上限就定在三十年代初。下限昵,应该到琉璃厂不再有旧貌为止,那就定在文化大革命开始,即六十年代中。前后三十五年,以琉璃厂为本位,内容也不少,只好这方面也缩小。办法是把本位由琉璃厂移到己身,就是说,只写我自己经历的与琉璃厂有关的星星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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