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北京城里漂泊了多年,终于分到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是1993年11月15日。根据市政府规定:每年的11月15日,全市楼房的暖气设备开始供暧。我住的虽是老式的筒子楼,墙壁上照样有一溜漆成银灰色(像飞机的颜色)的暖气管。我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与我相伴的是前任房主遗弃的一小堆垃圾),抚摸着逐渐增温的暧气管道(里面有沸水循环流动)百感交集:我在这座城市的个人生活终于进入一个温暖而有保障感的阶段。
每年的11月15日,都人为地划分了自然季节。从这一天开始——在北京人心目中,就进入冬天了。人们需要考虑过冬的方式了。市民的居住环境被严格地分为两种:住楼房的与住平房的。凡是楼房都有暖气供应——不失为某种优越感。至于平房(包括旧式的四合院),则需要提前储存大量的蜂窝煤,以便生炉子取暖。所以对住平房的,单位会补贴一定的煤火费。凡是住入楼房的,从此便与蜂窝煤无缘,因为北京的楼房大多带“双气”(煤气和暖气),他们欣然地与一个灰蒙蒙的旧生活告别,并且怜恤地关注着抢购蜂窝煤的平房居民在浓烈的人间烟火中挣扎。 在搬入楼房之前,我有过租平房住的漫长经历——每逢冬至则暴露出弊端——怎么取暖过冬是很伤脑筋的问题。南方人一般是不太会生煤炉的——尤其是有许多高超技巧,譬如怎样封火,以便上班回来后打开炉门,就能使炉火复燃。我试过几次,可每次下班推开家门就感到寒气森森——煤炉早已令人泄气地熄火了。重新点火不仅费事,而且费时间——至少要两小时后,室内的温度才能转暖。临睡觉前仍然需要给炉子封火。这一切真是太难伺候了。我总是看见工人出身的房东手脚麻利地用湿煤饼封上火,然后甩上门头也不回地上班去了。徒有羡鱼情,却无法退而结网。在北京的平房里过冬,我这个外省来的读书人,是很尴尬的。这是属于冬天的尴尬。幸好单位的办公楼里有暖气,我每天总在楼里滞留到很晚,从不缺勤,以至领导跟我开玩笑:“办公室在你眼中相当于宾馆了吧。”这就是暖气对我的吸引力。就像一首流行歌曲唱的:我想有个家——但这必须是个带暖气的房间,有暖气才称得上真正的家。 所以我搬进沙滩北街的筒子楼,那份进入了天堂般的喜悦,是可以理解的。所以我永远记住了1993年11月15日,暧气进入了我的生活,我也算终于摆脱了冬天的围困及其尴尬——我可以满面春风地过冬了。我住的是文化部后院,有一座陈旧结实的锅炉房,据说这一带的暖气供应,全靠锅炉房日夜燃烧——把沸水通过暖气管道输送到每个家庭。因而院内还有一片空地,每年冬至之前,便有整车整车的煤卸在这里,供烧暖气用。第二年春天,半层楼高的煤堆也消耗殆尽。人类就是这样向大自然索取光与热的。走在寒风凛冽的街道上,仰望着楼群里那一扇扇灯火通明、温暖如舂的窗口,精神不禁为之一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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