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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吃

作者:徐城北    文章来源:江苏美术出版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1

    还比如北京小吃中的豆腐脑。本身是极普通的一种。但据说当时全北京最有名的是两家——城北是位于鼓楼的马家,城南是位于大栅栏门框胡同的自家。于是这一来,就有了“南白北马”之说。中国确实是有种“南什么北什么”的习惯,但被赞誉的一定得是某个领域的大名人。20世纪20年代,梨园习惯说“南欧北梅”,欧是欧阳予倩。梅是梅兰芳。50年代,话剧界盛称“南黄北焦”,黄是黄佐临,焦是焦菊隐。没想到京城里卖豆腐脑儿的,也胆敢这么用起来!

    最后说一说老北京人嗜好的豆汁,我讲述一下自己的经历。早在20世纪50年代的庙会我就尝过豆汁,但没能咽进去。80年代在京剧院工作,多次与名伶一起品尝,他们吃得挺香,我依然不能下咽。直到前年。有一次朱家洒先生应邀在京味书楼演讲。到场的人挺多。我也去了。讲座结束后,主人请朱老和我们一些人在对面的回民饭馆共进午餐。主人请朱老点菜,朱老也不推辞。点了豆汁、葱爆羊肉和炒麻豆腐几样“最普通”又是“最基本”的回民菜。大约刚被引进京城文化的深处,我由此去品尝豆汁,结果就喝了“进去”。而且觉得“还不错”。此后再遇到“豆汁”之类,就不再觉得是障碍了。这就是说,带着北京文化的“余韵”去吃,是能吃“进去”的。

    京味小吃多属老北京城宴席之外的一种“余韵”。它们都很“小”,用料也便宜,但制作者肯用功夫。吃的人更肯用心琢磨它,于是慢慢就把自己从事的这一行,经营成饮食业中一道独特风景。除了惠而不费,更能够点缀风景——可以是民俗的,也可以是人文的。用这些小吃点缀其问,人的一切行为也成为“文化”的了。这样“吃”的人越多,风景也就愈发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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