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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监:宫廷神秘人群

作者:于云瀚    文章来源:百花文艺出版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

    宦官原本泛指宫中的侍奉之官,自秦汉之后才逐渐成为被阉割后在皇宫中为帝王及后妃服务的男人的专称。作为阉人,他们具有不同于常人的生理特征;作为宦官,他们又具有不同于普通官员的特殊身份。而且,他们长年生活在高墙围起的皇宫之内,终日侍奉着奄有四海且神秘莫测的皇上,并与宫禁之外的民间世俗生活处于一定程度上的相互隔绝状态。这一切,使宦官成为中国古代宫廷中最神秘、最奇异的人群。

  正因其具有神秘性,人们才会对宦官形成不同的认识。这首先表现在史籍及世俗用语对宦官的众多称谓上。粗略统计一下,中国历代关于宦官的称谓竟达数十种之多,这在古代职官称谓中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如此众多的称谓,大致可被分为两大类:

  一是以其生理特征而称。

  从生理上说,宦官是被阉割的男人,因而就有“阉人”、“奄人”、“腐人”、“腐夫”等称谓。男子去势曰阉,故有“阉人”之称。阉,本作奄,《周礼·天官冢宰》郑氏注曰:“奄,精气闭藏者,今谓之宦人。”后因奄人多承担看守宫门之类的职役,故“奄”加“门”而为“阉”字。所以《说文解字》云:“阉, 门竖也,宫中奄昏闭门者。”

  “腐人”是由腐刑而得名的,也可称为“腐夫”。腐刑是古人对宫刑的另一种称呼。对于“腐”字,古人有两种解释:一是指人在宫刑后身体腐臭不堪,所谓“宫刑,其创腐臭,故曰腐也”;二是指腐木不生实,所谓“腐,宫刑也。丈夫割势,不能复生子,如腐木不生实。”事实上,由于宫刑后性器被阉割,泌尿系统致残,宦官们遇到惊吓便会身不由己地尿裤子,因而他们身上常常腥臭熏人,让人恶心。

  二是以其常任职役而称。

  从常任职役说,宦官是宫廷中专供使令的近侍小臣或仆役,其职役相当复杂琐碎,因而这类称谓也最多。常见于史载的,如有寺人、宦官、太监、黄门、司宫、中官、中人、中使、中贵、中涓、内官、内臣、内侍、内监等等。

  寺人是宦官的早期称谓。曾有人望文生义地认为“寺人”之得名,是因阉割后的男人,已如寺院中斩断情缘的苦行僧一般,故而以“寺”名之。其实,寺人的称谓早在西周时代即已出现,当时中国境内尚无佛教,更无僧人,因而也不可能存在两者类比得名的情形。究其根由,古代“寺”、“侍”两字相通,《诗经·秦风》郑氏笺云:“寺,又音侍,本亦作侍字。”所以,寺人是因其内廷侍奉的职掌而得名的,“云寺之言侍者,欲取亲近侍御之义,此奄人也。”

  宦官,又作“宦者”、“宦人”,是古代官方文书中对宫廷阉臣的正规称谓,历代正史为阉人作传,多称“宦官传”或“宦者传”。从“宦”的字义分析,本应包括臣隶及仕官在内,通常人们所言宦海、宦途、宦游,其实仍旧是由“官”而言的。宦官或宦者成为宫中阉人的专称,大约是秦汉之后的事。

  以“太监”作为宫中阉人的通称,是明清时代的事情。太监本是古代职官的名称,晚至唐宋时期,朝廷中仍有太监官职的设置,所任者并非都是阉人。明代在宫廷中设置了由宦官所领的二十四衙门,各设掌印太监,是宫廷中的上层宦官。此后,太监逐渐成为宫中阉人带有尊敬色彩的通称。

  人们还由汉代宫廷阉宦的官服以貂尾和“铛”为冠首饰物,而将宦官称为貂铛。据《汉官仪》云:“中常侍,秦官也。汉兴,或用士人,银铛左貂;光武以后,专用宦者,右貂金铛。”汉宫侍中、中常侍,加黄金当附蝉,貂尾为饰。侍中作为朝廷的普通官员多插左貂,由宦官担任的中常侍则插右貂,用赤黑色貂尾。从中也可看出,宫中宦者的服饰与普通官员是略有区别的。

  除了上述两大类外,还有以其生理特征与常任职役组合而称的情形。这类称呼也很多,如有宦寺、阉寺、阉宦、宫监、貂寺、内铛等等。再是有带明显感情色彩的称谓,如鄙称有宦竖、阉竖、内竖以及阉狗等,尊称有公公、老爷等。

  宦官彼此之间一般都以“爷”互称

  宫廷中的宦官彼此之间一般都以“爷”互称,姓张称张爷,姓李称李爷。遇到辈分比自己高的宦者应称“师父”,对外人则通常自我谦称为“刑余之人”。据晚清宫廷中的太监池焕卿等回忆,“太监们不喜欢人们把他们直称作太监,如果你把他们叫做老公,那简直是骂他们八辈祖宗。”由此可见,在太监们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人们能像普通人那样的,称其为“爷”的。

  既然宦官都是惨遭阉割之人,那么,阉割术的出现则必然成为宦官赖以产生的基本前提之一。

  在古代中国,阉割术的渊源是相当久远的。有证据表明,至迟在殷商时代就有了阉割男性生殖器的意识与行为。殷商甲骨文中有“ ”字,字形结构一半象形为男性生殖器,另一半从刀,其字义甚明。若进一步从字形分析,当时的阉割术可能是将阴茎与睾丸一并割除的,具体方法已难以详考。

  秦汉时期的阉割技术已较为完备,并已经注意到阉割手术后的防风、保暖、静养等护理措施。当时施行阉割的场所称为“蚕室”,《汉书·张安世传》颜师古注曰:“凡养蚕者,欲其温而早成,故为密室蓄火以置之。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需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大致相同的解释见于《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所谓“宫刑者畏风,须暖,作窨室蓄火如蚕室,因以名焉。”

  古代的阉割方式大致有两种:一是“尽去其势”,即用金属利刃之类的器具将男性生殖器完全割除。《旧唐书·安禄山传》中曾记载一则阉割实例:

  猪儿出契丹部落,十数岁事(安)禄山,甚黠慧。禄山持刃尽去其势,血流数升,欲死。禄山以灰火傅之,尽日而苏。

  由此可以看出,阉割过程是相当残酷的,被阉割者会因失血过多或过于痛疼而长时间昏迷,止血消炎的措施也非常简单,只是“以灰火傅之”。二是用利刃割开阴囊,剥出睾丸。用这一方法进行阉割显然并不需要完全割除生殖器官,但同样可以达到目的。洪迈所著《夷坚志》卷八对这一方法有所记载。另据记载,古代还有所谓的“绳系法”与“揉捏法”。前者是在男童幼小时,用一根麻绳从生殖器的“睾丸”根部系死,既不影响溺尿,却阻碍了生殖器的正常发育。久而久之,男童的生殖器便会失去功能。后者是在男童幼小时,由深谙此道之人每天轻轻揉捏其睾丸,渐渐适应后,再加大手劲,直至将睾丸捏碎。然而,专将睾丸割去或捏碎,如果是业已发育之人,尽管能够完全避免授精,但其性欲及淫乱宫廷的能力在一定时期内会依然存在,甚至有的人反会因此而更加强劲耐久。所以,古代的宦官都是采用“尽去其势”之法,将生殖器全部割除。

  在古代相对落后的医疗技术条件下,阉割手术的死亡率是相当高的。明代天顺年间,镇守湖广贵州的太监阮让,一次精选了虏获的苗族幼童1565人,将他们统统阉割,准备悉数送呈朝廷。但由于手术太残酷及医疗技术条件太差,在阮让自阉割幼童到奏闻朝廷这短短的时间内,幼童疼死、病死者竟达329人。后来,阮让又重新买了一批幼童加以阉割,以补上死亡之数,送呈朝廷。阮让前后共计阉割幼童1894人,死亡率接近20%。如此集中而大量的死亡,显然同阉割手术失败或手术后的并发症有关。

  历代古籍对阉割手术的具体情形大致上都记载得很是简略。清朝末年,一些来到中国的欧洲人对迥异于西方的中国宫廷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较为详细地描述了当时的阉割手术情形。但这些描述多为道听途说,远不及清末宫廷宦官以切身经历为基础的回忆详细,其可靠性也值得怀疑。据清末宦官回忆,北京城有两个赫赫有名的阉割世家,号称“厂子”:一是南长街会计司胡同的毕家;另一是地安门外方砖胡同的“小刀刘”。主持其事者都是得到朝廷认可的家族世传,六品顶戴,称“刀子匠”。两家据说各有绝招,但技艺绝不外露,只是父子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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