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北京,买房卖房跟租房都是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也算是种与四合院有关的联系。那时,“吉房招租”这样的红纸条贴满了北京的大街小巷,电线杆子上、墙壁上到处都是。尤其是在上世纪20年代末,政治中心南移以后更是酱遍。 空房出租,既可避免日久荒圮。又可收入租金,可算一举两得。出租房子者。一般为外省下台的官僚、军阀或者是有钱的军政人员。这类房主并不等钱用,什么时候租出去不在乎,因此,讲价钱的余地不大。正因为如此,他们在招贴行文时的口气也比较平稳:“吉房招租:空房十余问,独门独院,青砖灰瓦,灯水俱全。欲租者请到××街(或胡同)×号。无家眷不租。门房领看。” 此外,还有一种专门靠房租吃饭的,北京称之为“吃瓦片的。”这些人多受老辈人的影响。认为作官有下台的时候,做生意有亏本的时候,只有吃房租是一劳永逸的事。没人租时空着,不吃亏,有人租就有收入,旱涝保收。另有一部分人做此生意,是因为祖上作官,有较丰厚的积蓄,盖几所房出租,以备子孙没落后的一点经济来源,有如农民希望多买土地.作为生存之本的道理相同。对于这些人来说,出租房子的愿望格外迫切,因为一天不出租,就少一天的收入。所以,他们出帖中的行文语气也极尽宣传之能事。如:本院有北房xx间,东西厢房如何如何,特别强调灰砖青瓦,建筑坚固,上有天花板,下有木地板,灯水俱全,购物方便等等。另外,还加上临近x路电(汽)车,电活借用等等。租这类房,讨价的余地还是有的。一般质量不错的房子,一月有两元即可。 至于承租者,有的是乡村地主或城市富商,贪图北京的享乐,而来求做寓公;有的是来京做官教书的人员,有的是因家道没落而变大为小;少量的是因偶然发达而弃小租大;再有的是因风水不好,邻里不和等多种原因。在过去,除了上面提到的“吉房招租”招帖会贴在墙壁,尤其是大门外以外,还会在院门内外看到两种东西——门封和告条。 门封是一种一尺多见方的小纸片,共四张,每张上印四个大字。日:“禁止喧哗,勿许作贱,如敢故违.定行送交。” 门封一般用白纸,小官小户人家是不敢用的。《都门竹枝词》说的好:“京都处处禁喧哗,小小门楼亦宦家。若门何人曾人仕·伊云乃咸住官衙。” 同样是门封,御使之门不止四块,而是八块:“文武官员,私宅免见,一应公文,衙门投递”,再加上上面的四句,共句。 告条比门封长,一般都有一丈多,宽一尺多,上竖印黑色大罕:×部×院或×衙门等等,有点像现在大机关门口的牌子。不过,目的仅在于提醒人们不得在门口坐卧喧哗,否则将会遭到送交。告条一般也是用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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